各竞买人:
我公司于****年7月2日刊登的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深发商住楼4幢5处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其中:所有标的的租期均为“约5年(至最后*年的**月**日止)”,现将所有标的的租期更正为“5年”,其余事项均不变。
特此告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马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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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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