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门诊大楼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号)和《*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号)和《*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2.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3.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4)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4.故招标文件发售期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质疑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其余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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