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松县涉案物品集中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方圆,刘生元,郑西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新区2号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宿松县涉案物品集中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国道旁
成交金额:******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松县涉案物品集中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松县涉案物品集中管理社会化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X年(X≤2) 服务标准:满足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方圆、刘生元、郑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单*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金额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政务中心2号楼*楼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情况*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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