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文房*宝交易市场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 |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6月**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 ** 号 | |
投标报价:1.4%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企业业绩:宣城天下名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富华宁国金宝街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监理工程、宁国外滩公馆项目 | |
企业奖项:**** **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奖项:****-**** **“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 | |
投标报价:1.4% | |
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企业业绩: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新文苑小区监理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梁宣督府施工监理、中梁宁国府 1-3#、5-+**#、**-**#楼及地下室 | |
企业奖项:**** **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奖项: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阳德路宣城*汇*期建材*金大世界 1 幢*楼 | |
投标报价:1.4%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企业业绩:安徽翘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及冷库工程、新能源科技产业园监理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翘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及冷库工程、新能源科技产业园监理项目 | |
企业奖项:**** **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奖项: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年6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邓工(***)、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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