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湖县建阳镇湖成村混合垃圾等处置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建湖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评标1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建湖县县城中央华府**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建湖县建阳镇湖成村混合垃圾等处置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湖县建阳镇湖成村混合垃圾等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湖成村混合垃圾等,初步计量约*****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和第*方审计量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混合垃圾等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管理。
5.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执行
7.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7号)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苏采云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建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创业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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