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源县****无线应急通信系统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汉源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志洪,宋举,李德超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源县富林镇文化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栋3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川省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 | 2,***,***.**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汉源县****无线应急通信系统服务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李志洪、宋举、李德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条、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以 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汉源县富林大道*段***号。 2、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号”)。
名称:********
地址:汉源县富林镇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栋3楼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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