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璧经济开发区****年8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老政府大院*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灵璧经济开发区 **** 年 8 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灵璧县灵西乡金山轮窑厂生态修复项目;2.灵璧县灵西金斗采石总厂北侧***处生态修复项目;3.灵璧县灵西乡*井窑厂生态修复项目;4.灵璧县灵西乡小吴窑厂生态修复项目;5.灵璧县灵西金斗采石总厂北侧****处生态修复项目;6.灵璧县*里轮窑厂生态修复项目;7.灵西乡*里村小张窑厂生态修复项目;8.灵璧县*里轮窑厂工广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规划通过清理平整、覆土绿化、土地翻耕等工程实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海晓辉(组长),闵刘杰,陶立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6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6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森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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