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金*门核电厂*期工程(华龙*号)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2.2工程规模:建设****吨级散货船、****吨级杂货船以及特殊材料运输专用船靠泊码头1座,泊位长度***米,利用引桥接岸,引桥长***.3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元。
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元。
2.5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水域疏浚、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暖通、控制、安全、供电、照明、节能、通信、导航、环保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最终满足核电厂重大件设备运输船舶的靠泊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浙江金*门核电厂*期工程(华龙*号)大件码头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自****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吨级及以上沿海水运码头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环北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 系 人:***、刘晓红、陈彦、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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