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监理第*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1(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监理**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监理23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该项目于2024年04月1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05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经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评分法确定内蒙古森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450000.00元。 我公司于2024年05月1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024年05月15日我公司收到*****(质疑公司)关于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的质疑函。 我公司在收到质疑函后,立即对本项目质疑内容展开调查,对评标情况逐一核实,以确定是否存在问题。 内蒙古森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要求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即该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质疑事项成立。 内蒙古森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上一年度数据为 营业收入为1685.246659 万元,资产总额为 1083.730992 万元,该数据与投标文件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4205.732801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年末资产总额为4996.894499万元。与事实严重不符。 经调查,四川真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此三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均未对“所属行业”作出响应。即上述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内蒙古森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真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均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要求,均投标无效。 终上所述,该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1项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扎赉特旗农牧与科技局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期西侧*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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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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