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1、项目名称:************环保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6、采购预算:***元;
7、采购公告日期:****年5月6日;
8、开标日期:****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9、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南侧凤凰国际广场B座****室:联系人:吴长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怀远县新河小区西门新河路**-**号、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
**、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年5月**日至****年5月**日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
**、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名称:************
(2)成交**:**.***元
(3)成交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
(4)成交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超丁村1组丁山桥**号5幢***-***室;
(5)资质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质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将质疑内容书面材料递交至************ 、*************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自**********@**.***,否则不接受。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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