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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管罐系统项目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号 |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博雅生物****年度第7批招标****************智能工厂管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招标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智能工厂管罐系统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需采购*套管罐系统用于人血白蛋白类、人免疫球蛋白类、因子类、微量蛋白类产品生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文件。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管罐安装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血液制品管罐系统项目业绩证明(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标的名称、价格页、盖章页等)。 3.联合体投标:允许。 1)投标文件中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含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或盖章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其他要求:中标人现场安装须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备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年**月**日 8:** *、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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