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江安县*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江安县*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江安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 *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石子溪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 |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 |
*******.**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年1月**日 | ****年1月**日 | ****年3月**日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含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 |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长江上游二龙口水道右岸侧,上游航道里程 969.7km 处。 2.2项目总投资:29833.05万元。 2.3规模:本工程原码头建设规模为500吨级通用泊位2个。本次改扩建 2个现有5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吞吐量340万吨/年;配备相应的工艺设备,配套相应的水工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生产设施。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总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不含审查机构审查时间),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含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年9月1日,填写为********; ****年9月,填写为******; ****年,填写为****;****/9/** 9:**:**填写为********-9:**:**。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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