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清丰县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清政文【***3】***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项目;
2、建设地点:清丰县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东至龙都路-东环路、南至博览路、西至叠翠路-智诚路、北至孟德大道;
3、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存量资产经营权价值为*****.***元;改造及新建部分投资*****.***元;建设期利息***.***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特许经营范围:清丰县中心城区*****个公共停车泊位及配套充电设施。其中:路内泊位*****个(全部为存量泊位),路外停车泊位****个(****个存量泊位、****个新建泊位)。
6、特许经营期限:拟定为**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年。
7、主要建设内容(以实际建设为准):存量路内停车泊位及路外公共停车场的智慧化改造、新建路外停车场、充电桩设施、智慧停车系统及变配电设备的建设。
8、期满处置方式: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需将特许经营权对应的资产无偿、功能正常地移交给政府方,包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软硬件设施、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停车资产及相关资料等,同时应保证本项目处于良好的管理和养护状况(正常损耗除外),符合适用法律和特许经营协议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等有关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有限合伙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至***2年度,经有资质的第*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年的提供最近*月的财务报表。
3.3纳税和社会保障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元;
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填开标当天日期)**:**:**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与投标活动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河南省清丰县黄河路西段路北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路68号招商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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