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项目(*期)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年8月3日至****年8月7日),具体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连州*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得分为**.**分,投标报价为*****.***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地址: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日期:****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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